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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南京城里到处都是卖吃的摊子,大金姨娘私下卖了首饰,又做了针线拿去寄卖,私房钱还是有一点的,女儿要出门,她也不可能一文不给……谢映容饿不死,谢慕林就不打算多管这个姐妹的闲事了。
不过当她做好准备,打算与兄弟们一道出发的时候,看到谢映容一身讲究的打扮,不禁又有些无语。
谢家人如今手头紧,给几个孩子准备的衣裳,只能在质地上有些要求,比如挑些质量中等以上的细棉布什么的,色彩花样就在其次了,反正大多数人都很少出门,只要穿戴整洁,不失礼数,就可以了。
可谢映容今日特地穿了一身新做的绿色衫子,领口、袖口都有她亲手绣的花儿,腰间系的是抄家那日,她弄湿了衣裳后换上的干净衣裙,虽然比不得参加宴席时穿的,却也是做工精致、钉珠绣金的绸缎百褶裙。她还往头上插了新鲜花卉,顺道将家里带出来的珠花给别上了。这哪里是去看人家火灾现场?去喝喜酒都行了吧?
谢谨之皱眉道:“三妹妹,你这身打扮,怕是有些不妥当吧?”
谢徽之嗤笑:“这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只肥羊,特地把自个儿仅剩的财物都摆出来,吸引小偷强盗了。你穿戴成这样出门,姨娘不知道吧?她若知道,还能由得你这般糟蹋东西?!”
谢映容今日要去见江家的少爷们,觉得也有可能会遇上江绍良,哪怕这个男人上辈子负了她,她也不能容忍自己蓬头垢脸地出现在他面前,所以才特地用心打扮。再说了,她本就是千金小姐,出门怎么可能不穿戴好了?真要象谢映真那样,象个乡下土妞一般到处乱逛,没半点官宦巨富之家的体面,她才干不出来呢!
她坚持地说:“此去王家胡同,说不定要遇上故人。我们若穿戴得太寒酸了,只会惹人笑话。我们谢家怎能丢这个脸?”
谢慕林哂道:“回去摘了首饰,换一条旧裙子。要是不听话,就别跟我们出门了。老太太要责问,那也是我们回来后的事。”
谢映容噎了一下,瞪着谢慕林不说话。谢慕林也不理她,招呼了两个兄弟一声,便要出门。谢映容只得大叫:“你们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去换!”气冲冲地跑回西院去了。
剩下兄妹三个,谢徽之见没有旁人在,便悄声儿出坏主意:“咱们趁她不在,先溜了吧?带上她太麻烦了。她这般花枝招展的,路上还不定会惹什么祸呢。就算没惹祸,有她在,我们说话也不方便。”
谢谨之叹气道:“都是自家手足,也别把她当外人防备了。再怎么着,她也不可能害我们。再说了,老太太已经发了话,我们丢下她跑了,回头老太太定然要骂人的。”
谢徽之撇撇嘴:“二姐姐也说了,那是我们回来后的事了。老太太要骂就让她骂吧,反正我们事事听从她的话,她也一样不顺心就要骂的。她心爱的大孙子大孙女儿如今都不在她跟前孝顺呢,我们这些杂草儿哪里入得了她的眼?再乖巧再听话,也是白费力气。”他是真不想跟谢映容一块儿出门,娇气小姐一个,就算没有主动害人的心,也拦不住草包会无意识坑人哪!
谢谨之还是坚持:“既答应了要带三妹妹去,就别食言。你虽然不把老太太的话放在心上,但能少找一回骂,又何必招惹她?老太太不高兴了,其他人也别想好过,何苦叫大家为难?”
谢徽之知道他是在为文氏着想,想想大金姨娘和时常在谢老太太面前晃的谢映容,他轻哼一声,没再多言了。
谢慕林见状微微一笑,看向谢谨之。她心里是明白兄长用意的。谢谨之也笑了笑,却是开口另起话题:“三弟,一会儿我们到了王家胡同,你见机行事。我们能避开曹家人,就尽量避开些。不过,要是能碰上江家的江绍良,你能不能帮我给他递一句话?”
谢徽之怔了怔:“江绍良?”
谢慕林好奇地问:“二哥,你找江绍良做什么?你和他很熟吗?”
谢谨之微笑道:“打过几回交道,曾经也算是个朋友吧。如今两家关系不比以往,这些话也不必提起。我想让三弟你帮我告诉江绍良一声,曹家二房如今正命人搜捕的那对小偷夫妻,我曾经在北门桥附近的估衣廊见过相似之人,不知道是不是他们俩。曹家二房眼下正在悬赏二人,但我不打算跟姓曹的打交道。他当日也是苦主,若是有心,可以去估衣廊打探一番。”
谢慕林有些意外:“二哥怎会知道那对小偷夫妻长什么样子的?”
谢徽之拍掌:“是前儿我回来跟二哥提到的吧?曹家二房找人,特征都说得很详细,女的又高又胖,十分显眼,男的倒是个矮小黑瘦的人,左边脸颊上有铜钱大小的一颗痣,十分好认!”
谢谨之点头:“正是。我昨儿去书铺把抄的书卖了,路过估衣廊时,就看见一个矮小黑瘦的男人,刚刚从最大的一家估衣店里,把一套女装买走了。店里的人说,那套女装的尺寸极大,猜测那男人的老婆必定又高又胖。不过那个男人的脸上,并没有铜钱大小的黑痣。”
谢徽之不由得一怔。
第93章上香
谢慕林比谢徽之早一步反应过来:“如果其他特征都能对上的话,有没有痣,并不重要。这么大的黑痣,非常显眼,很容易引人注目,但与此同时,也会让人把注意力放到痣上,而忽略了这个人其他的长相特征。这个男人兴许用什么东西把痣遮起来了,也有可能他本身就没有痣,只是故意伪装上去的。需要逃避追捕的时候,他把痣拿下来,别人见他脸上没痣,也就忽略他了。”
谢徽之恍然大悟,忙问谢谨之:“二哥是这样想的么?你确定那个矮小黑瘦的男人就是那个小偷?!”
谢谨之微笑道:“说不上确定,但我觉得很有可能。那人匆忙间在估衣店里买绸衣,只要差不多合身,即使做工、花色不好,也不在乎了,连价都不讲,可见是急需换衣。我听那店里的人闲话,说他身上穿得很平常,举手投足也不是富贵人家的作派,看不出是一口气就能掏出五两银子买几件估衣的人,那太不划算了。他老婆那样的身材,其实量体定做新衣是最好的,而不是买一套不算很合身的旧衣裙。店伙计也曾试探地问过那人,为什么不去定做新的?那人随口说,要赶着出远门,来不及等新衣做成了。可是……既要出远门,只买一套衣裳,就够了么?”
考虑到这人外形符合,老婆身材符合,又急匆匆准备要出远门,还有换上与日常衣着习惯不相符的绸衣,有化妆改扮的嫌疑,最后还有北门桥这个地点的特殊性——谢谨之觉得,他遇上正主儿的可能性非常大。若这样都还是巧合,那只能说是天意了,江绍良即使扑了空,也没什么损失。
谢慕林与谢徽之恍然大悟,觉得很有道理。谢慕林说:“这里是平民百姓聚居的地方,繁华、热闹、人多船多、购物方便、水陆交通发达,而且又没什么达官贵人过来,顶多就是时不时有去鸡鸣寺上香的船经过,对于被通缉的人来说,算是个挺好的大隐隐于市的地点。而过了北门桥之后,几乎就是荒郊野外了,那对小偷夫妻想要逃走,也方便得很。呀!这么说来,他们快要跑了?如果真要通知江绍良来抓人,恐怕得快一点才行。”
谢徽之咂了咂嘴:“说实话,我不是很希望这两人被曹家的人抓走。他们虽说让曹家人丢了个脸,但也救了曹大小姐一回吧?若不是曹家把王安贵的女儿逼得太紧了,她也不会再害一回人。如今曹家人却为了挽救曹大小姐的名声,恩将仇报地搜捕这两个小偷,也太不要脸了。”
谢慕林笑道:“虽说他们干的事让你觉得挺高兴的,但小偷就是小偷,他们又不是初出道,而是早已在这行当里混了许多年的熟手,不知多少人受过害。就冲这一点,他们也应该送交法办的。依我说,也别告诉曹家的人了,直接报给官府知道算了。咱们也认得几个熟悉的差役,不如叫他们挣个小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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