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魔临》完本了,历时两年,528万字。
它是我写作以来,篇幅最长的一本。
其实原本我的规划是300万字,一个故事,在网文小说里,三百万字,感觉差不多可以有头有尾地讲述好了,再长,就容易变成作者累,读者也累。
但让我意外的是,
这本一开始目标是让我自己自嗨的书,
写着写着,
发现喜欢的读者居然这么多,越往后,字数越多,成绩反而越来越好了。
这对作者而言,
真的是一种幸福,
感谢你们,给了我这种幸福。
两年的更新时间,
有些读者,是从一开始就跟的,大部分读者,都跟了一年以上。
我,你们,彼此都像是晚上夜空里的星星。
我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你们。
你也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我以及其他读者,毕竟有本章说的互动。
每天更新时,大家就是一场遇见。
可能是晚上睡觉前,可能是坐地铁坐火车坐公交或者停在休息区休息时,亦或者抽空出来抽根烟的空档。
这就像是天上的星星,
普通人哪个能分得清楚天上的星星到底哪一颗是哪一颗呢?
但每晚都知道,他在,他们也在。
我们共同经历见证了一个故事,看到了里面的各种人物,这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历程。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们彼此是陌生人,却在这一年近两年的时间里,每天都会做一样的事,有相似的呼应。
其实,
《魔临》写到三百万字时,我就不去看什么后台成绩了,也不去理会其他的事情,所有的任务,就是为了把这本书,完完本本地写好。
所以到后期几个月时,经常每天一更,因为不想赶量而让自己没时间细细琢磨。
很奇妙的事情是,
其实在动笔写《魔临》开头时,我设计了郑凡和七个魔王的形象,以及虎头城最开始的一段剧情,然后把这个开头给我的主编看。
主编问我:大纲呢?
我回答:没有。
我原本的设想是,主线,是以郑凡和魔王们之间的羁绊为主,
可谁知道写着写着,
写出了田无镜,写出了燕皇,写出了李梁亭,写出了小六子,写出了三边那个在堡寨里开红帐子的堡长以及后面的一连串的角色……
然后,
我这个作者就被带偏了。
好好的一本《魔临》,写成了《大燕战纪》。
主要原因,是这个故事里的“土著”,他们太精彩,他们也太有特色,他们站在那里,像是一个个精致的手办……
写着写着,我不舍得让魔王们去以一种破坏者的身份,去摧毁掀翻他们作为爽点;
而是让魔王们,成为了这个故事和背景之下的一部分。
越是写下去,就越是舍不得,魔王们只能继续被按着脑袋,接受《大燕战纪》的事实。
噬星魔劫 九十年代交易所 穿成炮灰攻他妈以后 重回末世嚣张 恃婚而骄 極樂株式會社(都會 NP 高H) 消除你的执念[快穿] 重生八十年代霸王花 运途天骄 陪她看日落 摯愛珍寶 与你有关 我真有这么坏吗 开局一本诗词歌赋圣典 (西幻)黑暗与光明 空间之宫婢有喜 公爵千金在搞魔导科技 六十年代考军校 真不是故意想红的 最牛医仙
重生花样年华,玩转市井豪门,携手逆袭人生,共揽一世风云!如果您喜欢重生空间之全能军嫂,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先天至尊叶天被好兄弟与未婚妻联手暗害,陨落后的叶天重生于叶无尘,至此新骄已出,万道争锋!今世抱得美人归的叶无尘将踏破天道,成为新一代的盛世至尊,手刃敌仇,了断与未婚妻恩怨情仇!...
穆知礼指着面前冷眸黑脸的少年说你还敢出现在我面前。谭冰看着眼前炸怒得二嘚我们认识吗?随便炸毛名字与本人不符(受)×傲睨万物名字与本人都很冻人(攻)穆知礼我是直的。谭冰巧了,我也是直的。校园文,破镜重圆,双男主,酸甜口味,狗血,1+1HE...
醉酒猝死的王梦,穿越到平行世界。成为了这个世界同样因为喝酒而死亡的王猛。在融合记忆后,知道了这是一个正在被妖界入侵的世界。这里有着异界入侵的妖兽,也有着本土生物进化而来的妖兽。好在人类中同样诞生了拥有超能力的超能者。才没有被灭族。不过人类只能生活在被钢铁城墙环绕的城市中,虽然生活质量远超前世,可人们心头却总是惴惴...
回国当天,意外遭遇袭击,一次邂逅,礼德维尔就将她圈定为自己的所有物。从那以后,男人总会无端出现在她面前。江小姐,我们又见面了!直到后来,婚礼当天,天空盘旋着数十架战斗飞机,陆地上,西装革履的保镖拥护在前,最前面的男人摘掉眼镜,蛮狠霸道你要敢跟野男人结婚,我就把这里变成灵堂。男人强势侵占,当着众人的面将她...
绝品小神农简介emspemsp关于绝品小神农乡村少年唐亦凡偶获神奇技能,治病救人鉴宝识物催生动植物等能力一一开发,财色汹涌而来!他脚踩各路二代,怀抱绝色美人,成为世界上最耀眼的男人!首发po18asiaωoо1⒏υ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