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1页)
1946年1月6日,越南全国正式举行普选。
胡志明在河内市参加选举,获得了984%的选票,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在越南从北到南并选出了333名国会代表。
越南首届国民大会于1946年3月2日召开。
会议一致认为:&ldo;临时政府在国家最严重的时刻,完成了抗战建国的任务。
国会郑重感谢临时政府,并宣布胡志明主席没有辜负祖国的期望。
&rdo;首届国民大会产生了以胡志明为首的新政府。
为了重返印度支那,霸占越南,法国通过美国从中斡旋,在与蒋介石磋商后达成协议,蒋军撤回中国,由法军接防。
这一妥协的背景是日本投降后,美国希望蒋介石集中全部兵力消灭中国共产党和解放军。
为达到这个目的,就要在法蒋之间斡旋以达成协议。
其结果是1946年2月28日,蒋法签订了协定。
蒋方承认法国在印度支那的保护权,以换取法方把上海、汉口、广州的租界和广州湾交还中国。
并把滇越铁路转卖给中国。
蒋方保证中国军队在1946年3月31日以前撤离越南北方,后来蒋军拖延到这一年的5月,尽力搜刮财物后才全部撤走。
事实正如胡志明于日本投降后在新潮国民大会上所预言的:&ldo;法军可能重返印度支那,在精神上必须有所准备,除了准备进行武装斗争外,还要准备和法国人对话。
&rdo;胡志明在和法国驻河内总代表圣德尼经过一段时间的会谈后,1946年3月6日越法签订了初步协定(简称&ldo;三&iddot;六&rdo;协定)。
协定明确规定,法国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是法兰西联邦内的一个自由国家,拥有自己的政府、国会、军队和财政。
法国可派兵进入越南北方取代收缴日军武器的蒋军。
越法双方在南方停火,为双方继续举行会谈解决有关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外交权和法国在越南的经济、文化权益问题创造良好气氛。
南北统一问题将由全国人民决定。
协定的附录还说明,进入北方取代蒋军的法军为15000人,只能驻在越方指定的北方若干地区,协定也明确规定,双方签订协定10个月后,法军应开始逐步撤离越南,并在5年内撤完。
越法初步协定的重大意义是,法国不得不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存在,而且只有得到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同意才能派遣军队进入越南,并只能驻在越方规定的若干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