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1页)
每天到学校念书,根本是一件浪费时间的行为,尤其上了大学,其型态令&ldo;社会&rdo;元素成分加重,与人来往成了一项负担;如果说他只想追求知识,那其它所有会干扰他求知的障碍,都应该被摒弃。
谤据他的&ldo;超脱法则&rdo;,无法不接触,就必须旁观。
他是热爱知识的,无所不读,但那荒谬的出席率却强迫他进入人潮汹涌的校园,致使他必须不断地打招呼、点头、开口说话、受监视……
那些老师,无法超脱出常识的囿限。
学问是凭自身力量独力累积的,浪费时间到学校何用?他只要待在家里研读课本,报告考试照样拿高分,老师却认为不来上课、不参与课堂便是不用功、不努力,是劣等学生。
这种情况令他叹息啊。
当他披上旁观的机制被迫到有人群存在的地方时,他已习惯一切了。
走在人群中心,人在四周骚动,他却觉得自己离他们有十万八千里之遥。
那是因为他的心已悬挂于苍穹,其它人的心却还停留在地表上。
能消忧解愁,人生就没有痛苦了。
但是,世界上却没有所谓的完全顺遂……
在冷眼旁观的过程,他学到了另一种技巧,名之为&ldo;鉴赏&rdo;。
跳脱出局外,他更是能欣赏到各种事物的美。
不管是自然界的美或是生物的美,他都能细细品尝、咀嚼,使之在脑中留下缭绕不去的甘美。
对他而言,女性之美最能激荡人心,最赏心悦目;他常想起丹麦哲学家齐克果在《诱惑者日记》中对女性之美的描写,最深得我心。
与齐克果不同的是,他绝不介入恋爱本身,反而隐藏起来,享受&ldo;美&rdo;单方面带给他的快乐。
在他的班上,他仔细研究过每一位女孩的长相,利用许多时间观察每个人的穿著,这花了相当多的心神。
时至今日,他可以只看鞋子与小腿便判别出其主人是谁,每名女同学身体的每一道曲线,每一件服饰他都了如指掌,他甚至拿了笔记本做纪录,清楚列明每一位女孩的各种详细资料,还附上自己的眉批,用字遣词之专业与谨慎,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
想到自己有这么伟大的成就,令正宇不禁自豪,真是不折不扣的鉴赏家。
有两名女孩特别牵动他的心神,他将之视为至高无上、难以被超越的艺术品。
白绫莎与岳湘亚。
绫莎──他常在心底这么呼唤她──这名长发古典美女所拥有的不只是外在美,更吸引人的是她独特心性所呈现出来的魅力,令人无法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