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第1页)
但对于神宗皇帝来说,查抄的这些家产不过是点小钱,远远不能满足他对于财富的渴望。
于是他想来想去,终于找到了一条生财捷径,从而也带来了明代后期最大的弊政之一‐‐臭名昭著的矿税。
其实,皇帝想出这个敛钱的招儿也挺不容易的。
田赋是不能再加了,否则只好让老百姓喝风;商税所得有限,而且零零碎碎的,收起来也太麻烦;传统的专卖,则品种固定,数额也基本稳定,估计再榨不出多少油水。
而且,很重要的是这几种收入都是要上缴国库的,也就是说,属于国家财产,未必容得他随心所欲的花。
至于抄家,只能偶尔为之,总不能作为一项经常收入吧。
所以,最后他就打起了这开矿的主意,绕开各级政府官员,只让自己亲信的太监前去办理,得到的好处,也就统统算做皇帝个人的私房钱了。
当然,开矿能变成一种生财之路,也是当时的科技水平有所发展的结果。
开矿要上税,始于南北朝时期,那时就是一种应付财政收入不足的手段。
以后的历朝历代,矿税都要算得是政府的一项收入。
起初,矿税所得在政府税收中只占很少的一部分,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大量矿藏的开发,这笔收入渐渐变得可观起来,到了明代,征收的范围更是扩大了许多。
但是,由于开矿要凿山挖地,总被认作是一种破坏&ldo;风水&rdo;的事情。
所以当时的政府对于开矿也有所限制,有一套严格的审批程序。
但是,一心敛钱的明神宗现在顾不了这么多了。
再加上,当时对宁夏、朝鲜和播州先后用兵;乾清、坤宁两宫及皇极、建极、中极三殿连遭火灾,早就把以前张居正攒下的一点家底弄得精光,国库也变得空虚了起来,皇帝就更需要找到快速生财之法。
于是,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起,府军前卫副千户仲春奏请开矿,打破了以往对开矿的严厉禁限。
自此每遇奏报开矿,皇帝就派宦官前往监督。
到了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又开始派宦官到各地采矿和征税,滥肆搜刮。
搜刮的钱财自然都上供到了皇帝这里来,于是,尝到甜头的皇帝就更加乐此不疲,终万历一朝,矿税一直为害极大。
按说,政府鼓励开矿应该是发展经济的好事,去收税也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明神宗派出去主持开矿和收税的却是身边的太监,而绕开了各级政府。
本来,有明一代,太监的势力就颇为强盛,权阉辈出。
这些大公公们仗着自己是皇帝的亲信,对于那些官儿根本看不上,而且这帮人素质不高,没有什么责任感,一切以敛钱为第一要务,什么国计民生,百姓疾苦,统统不放在心上。
于是,他们每到一地,就撇开地方官府,另建税署,专折奏事,直通皇帝。
对不屈从于他们的地方官,更是上奏告密诬蔑,皇帝当然不会怀疑自己的大公公们,总是立即下令逮捕治罪,有的地方官甚至被活活打死。
而且这些大公公们所到一地,只顾搜刮金银,有矿无矿倒不放在他们心上。
有时见良田美宅,就胡说地下有矿,借此敲诈或强行霸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