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1页)
掌柜的说:“这不好说。
俗话说,喂不熟的狗。
卖给你中,就怕你带不走。
你看,我就用两根绳子拴住哩,怕它跑了。”
李同奎掏出银子就递了过去,说:“管它呢!
各凭良心。”
掌柜的就笑了:“嘿嘿嘿!
你这老哥说的!
狗还给你讲个啥凉心热心的。
你再想想老哥,别后悔。”
李同奎说:“不想了,你收了吧掌柜的。”
这样,李同奎吃完饭走时,手里就牵了一条花狗。
走到鲁山县城外,他就把拴狗的绳解了,拍拍它的头,说:“去吧,伙计,逃性命去吧!
愿往哪儿你就往哪儿去,千万别往那个饭店里跑。”
说完,李同奎就又上路了。
走了几里地,忽听身后有软软的脚步声,以为是人。
扭头一看,嘿!
大花狗在后边跟着呢!
李同奎就有点感动,蹲下来,将狗头摸了摸。
他知道这狗一定饿了很久。
但这会儿没啥喂它。
他就又在它头上拍了拍,表示自己的愧疚。
然后加快步伐往前走,半个时辰后,就遇到了一家鸡毛小店。
李同奎要了1斤猪头肉,递到了花狗的嘴边。
花狗望望他,摇摇尾巴。
然后贪婪地吃。
吃完伸出长长的舌头,将嘴巴舔了一圈。
舔净了,就用嘴拱了拱李同奎。
有狗做伴,李同奎一路上有乐趣得多了,不但不嫌累了,脚下也特别快。
另一方面,走路的胆子也大了。
那年月,土匪多,野牲口也多。
每有动静,花狗远远地就听见了,就叫,凶巴巴地叫。
因有了狗壮胆,李同奎也敢打个黄昏,起个五更,每天多赶了一二十里路程。
一路上,李同奎就把狗当作他同行的伙伴看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