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第1页)
“克瑞斯,您试试。”
劳伦红着一张脸,想要亲手给林旭穿上她编织的这双草鞋。
结果被林旭制止了,林旭自己拿过那双鞋,穿在自己脚上。
然后站起来走了走,没走两部。
这双草鞋就散架了,留下林旭光光的脚丫子踩着一堆草。
劳伦:“……”
她似乎并不是个手巧的人。
“没事,你去造纸坊那边上班就成,草鞋也就是个临时部门,又不是天天都需要。
你帮我找找合适的,手巧的人,再把编织的技术传授给他们。”
劳伦编不好可不是编织的教程有问题,纯粹是因为这姑娘不合适。
劳伦咬了咬下嘴唇,心里头不是很乐意,她就这么一步三回头地走向造纸坊。
不过,能和克瑞斯多说几句话,一起坐着聊会天,就够她在同伴面前炫耀好几天了。
人们在地里割麦子,他们打着赤膊,干得热火朝天,嘴里还唱着林旭听不懂的歌。
但林旭却能从歌声中感受到他们的快乐,歌声是不分民族和语言的,只要能感受到歌里传达的情绪,就是一首好歌。
女人们两个两个的提着藤条框,上边被好几块麻布盖着,女人站在田边,对正在干活的小队说:“吃饭啦!
吃完再干!”
男人们放下自己磨制的弯型石刀,笑嘻嘻地互相推耸着去田坎上。
“今天有汤吗?我想喝上次的蛋花汤。”
满脸雀斑的男人咽了口唾沫,自从小麦开始收货之后,他们这些农耕队的人是头一批享受到的,每天都有厨房用鸡油烙的饼子,上头来点兔子肉和一小把冲鼻的菁菜,吃一口再来口汤,简直是人间美味。
女人笑了笑:“有呢,待会儿才提过来,人手不够。
你们先吃着。”
男人高兴了,几个人凑在一起拿饼子,另一个小藤筐里放的是兔肉和菁菜,男人们用筷子夹起来,把卷饼拿在手上吃。
这种卷饼很厚,有点像烧饼,但好歹还卷的起来,也不会开裂变成两半。
因为用鸡油烙的,热乎的时候格外好吃。
连林旭自己也已经连吃了三天,现在都还没有腻味。
林旭这会儿又开始畅想大米了,只要有了米,就有了米粉。
林旭小时早饭就是靠吃米粉解决的。
一块钱一碗,对小孩来说能吃的饱饱的。
连吃了几年,却一直没有腻过。
里头有肉臊子,或是小块的牛肉还是肥肠,以及海带丝和一点点虾皮,配着熬煮过的骨头汤。
光是闻着,就有一股浓香。
再来一碟小笼包。
小笼包里头全是肉汁和瘦肉,味道鲜美,皮薄陷大。
林旭每次都能把碗给吃干净,一点汤汁都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