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1页)
她不善良,但力所能及的事情,还是愿意做的。
张美珠的东西,林琳就没有看的上眼的。
不过她手里的衣服,还真没有现代社会这个年纪的女孩能穿的。
从为数不多的那几件衣服里,林琳找出了条浅蓝色连衣裙,将她的那些学习资料都装进了空间,这才把这间屋里其他的东西,也打包交给来搬东西去福利院的工人。
将去福利院送东西的人送走,林琳在一次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家。
转身关门走了。
她今天的事情很多,可不能再在这里耽误时间了。
先去教务处看看学籍的问题,她对那对男女可不信任了。
谁知道在距离连考就剩下二个月的时间了,她能不能正常考试呢。
在这个时代,什么最重要?十个人里就有九个人告诉你是钱。
那么再问你这个时代,不能缺什么,那十个人就会有十个人告诉你,各种证件和毕业证。
若是不能参加联考,她就不能上高中。
不能上高中,就不能有学历。
将来找工作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再说,就她现在的这个年纪,不上学还能干什么。
从教务处出来,还要去改名字。
只要一想要自己现在叫的这个名字是那个男人给起的。
好就觉得恶心难受。
反正这少女的生母也姓林,那她还是叫林琳好了。
那男人都不要她,凭什么还要跟他姓,没这个道理。
最后便是找房子了。
虽然她不愁没地方住。
但总要有个落脚点,她不能总从空间进来进去的。
现在可是现代社会,被人发现,就等着千里大逃亡吧。
林琳合计了一下手中的钱。
明面上那对男女给了她三万块港币,那男人又私下里给了二万块。
除了这些,她还有当初来香港时,带来的几千块钱。
所以,暂时租房子还是上学是没有问题。
之后的话,她还是卖件古董吧。
她空间里正好有几件元青花的瓷器,当初用来装醉蟹的。
腾出一个来卖掉。
估计也能得上不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