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第1页)
各镇店家账簿上不书年号,亦不书贼之伪号,但以干支纪年,其日月悉遵时宪书,不与贼同。
至除夕、新年皆半开半掩,盖贼必以彼之除夕作准故也,亦迫于势之无可如何耳。
贼称本朝(清朝)曰&ldo;妖朝&rdo;,官曰&ldo;妖头&rdo;,官兵曰&ldo;妖兵&rdo;,神像曰&ldo;死妖&rdo;,骂人曰&ldo;妖魔鬼&rdo;。
贼称伪天王曰&ldo;真圣主&rdo;,伪王及头目曰&ldo;大人&rdo;,余皆曰&ldo;兄弟&rdo;,新掳入者曰&ldo;新兄弟&rdo;。
初至金陵时讳言&ldo;长毛&rdo;,后亦不忌,老贼曰&ldo;老毛子&rdo;。
掳富贵家子弟及年轻而貌端正者,认为己子,曰&ldo;公子&rdo;。
掳女子少妇为妻,曰&ldo;正(贞)人&rdo;。
掳十岁以上小儿,以好衣穿着随身事者,曰&ldo;小把戏&rdo;。
掳少壮有力男子可使打仗者,曰&ldo;牌面&rdo;。
掳老弱无力男子,使之打柴、割马草、挑水、煮饭、作杂工者,曰&ldo;牌尾&rdo;。
在贼中作吹手者曰&ldo;典乐&rdo;,作厨子者曰&ldo;典厨&rdo;,吊硝者曰&ldo;典硝&rdo;,凡司其事者皆曰&ldo;典&rdo;。
奸狡土人,不受伪职,而与贼往来者,亦曰&ldo;董事&rdo;。
贼每七日一朝,曰礼拜,谓祭天父、天兄也。
天父、天兄者,贼之造作名目以惑人者也。
祭用方桌二张连排于檐下,上设茶数杯,点烛一对,无香。
贼目皆向外环坐,诵天父经一遍,经共二十四句,计九十六字,亦不知作何乱语。
诵毕皆跪下,读伪祝文一篇,中有&ldo;一个当十,十个当百,百个当千,千个当万,万万千千,杀尽妖魔&rdo;云云,读毕而止。
贼中称天父曰&ldo;老亲爷爷&rdo;,天父之名曰&ldo;基督&rdo;,天兄之名曰&ldo;耶苏&rdo;。
贼目时至各乡镇,或庙宇中、或贼馆内,搭高台,南向而坐,旁坐伪乡官,若两司马而下皆环立庭前,呼土人聚其下,而告之以征粮、索贡之语,名曰&ldo;讲道理&rdo;。
道理二字,何不幸而出之贼口乎。
贼于圣贤像、神像、佛像及专祠中之有像者,若范公祠、杨公祠、于公祠,皆毁坏无遗,若东周市普善庵内之佛像深藏而完好如故者,不多得矣。
贼铸伪钱,前面&ldo;太平天国&rdo;四字,后面&ldo;圣宝&rdo;二字,或在孔之上下,或在孔之左右,无定式也。
贼中之伪腰牌曰&ldo;圣牌&rdo;。
以长竹竿装枪头曰&ldo;苗子&rdo;,弓箭、藤牌俱无。
旗帜最多且大,五色俱备,顶上俱有铁枪头。
每十人中八人执旗,二人执鸟枪或洋炮。
用铜帽子不用火绳者,夷人所卖也。
水路来往,船上间有水炮,旱路走者无之。
贼犯上海,掳得夷人之物,曰&ldo;发洋财&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