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1页)
1946年9月14日,胡志明代表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殖民地部长穆德代表法兰西政府,经过多次会谈,达成一项临时协定。
协定重申停止敌对行动,越南承认法国在越南的经济和文化方面的特权,法国同意尊重越南南部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但越南外交自主权和南部地区的主权问题仍未解决。
而且,在协定签订之后,法国殖民者又露骨地破坏协定,对越南北方的武装挑衅不断升级。
且看下列事实:
1946年10月15日,法国用武力占领海防市海关,把越方工作人员强行赶走。
1946年11月20日,驻海防法军无理阻止越南海关人员收税,向越南海关人员和警察开枪。
1946年11月23日,法军进攻和占领海防和谅山,法舰炮轰海防市区,造成市民死伤5000人。
l946年12月16日,印度支那法军当局在海防召开军事会议,作出了对越南北部发动全面进攻的决定。
1946年12月18日,法军在河内制造了米粉街惨案事件,并武装袭击和占领了越南财政部和交通部,同时,法军司令莫利哀将军发出最后通牒,要求越南自卫队和公安部队放下武器。
1946年12月19日下午,法军开始向河内发动总攻击。
至此,法国殖民者已完全撕毁了协定,对越南发动了全面的侵略战争。
全国抗战爆发了。
一个冬天的晚上,&ldo;越南之声&rdo;广播电台在迁往根据地的路上,在距河内不远的一个临时地点,播发了胡志明主席1946年12月20日的全国抗战号召书:
全国同胞们!
我们要和平,我们已让步。
但我们越让步,法国殖民者越进逼,因为他们决心要再一次侵占我国。
不!
我们宁可牺牲一切,决不肯亡国,决不肯做奴隶。
同胞们!
我们必须站起来!
不论男女,不论老幼,不分宗教、党派、民族,只要是越南人就要起来抗击法国殖民者,拯救祖国。
有枪的用枪,有刀的用刀,没有刀枪的就用锄镐棍棒奋力打击殖民者。
士兵、自卫队员、民兵弟兄们!
救国的时刻已经来到,我们要战斗到最后一滴血,以捍卫国土。
抗战尽管艰苦,但只要不怕流血牺牲,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独立和统一的越南万岁!
抗战胜利万岁!
战火已经蔓延到全国。
继南部抗战一年多之后,继山罗、谅山、海防军民奋起战斗之后,河内军民也向侵略者开火还击了。
南定、海阳、北宁、北江、顺化、岘港等地,也都起来杀敌救国。
全国抗战爆发了。